主題 : 天國的子民讀經 : 申命記5:1~21 |
閱讀經文
-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,對他們說:以色列人哪,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,你們要聽,可以學習,謹守遵行。
- 耶和華─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。
-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,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。
- 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,面對面與你們說話─
-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,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;因為你們懼怕那火,沒有上山─說:
- 我是耶和華─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
- 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-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-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;
-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- 不可妄稱耶和華─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- 當照耶和華─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。
-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
-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─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牛、驢、牲畜,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,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。
-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;耶和華─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。因此,耶和華─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- 當照耶和華─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- 不可殺人。
- 不可姦淫。
- 不可偷盜。
-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-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;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、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進階閱讀
這約是與我們立的
在此我們再一次看到十誡,不過我們要了解,這是對下一代「重申」律法,以色列人以重覆為重要的教導方式,而申命記本身就有「重申誡命」的意思。
一、這約不是與列祖立的
首先摩西強調「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」,這裡的「列祖」是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嗎?還是指上代倒斃曠野的以色列人?學者多認為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因為上帝與他們所立的是亞伯拉罕之約,而西乃之約既是與上一代的以色列人所立,同時也是與「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」所立。事實上,此約有待這一代的人去實踐經歷。
二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
本段經文就是約的本身,最早出現在出埃及記二十章,分為兩個部分:前四誡關乎以色列人與上帝的關係,後六誡關乎以色列人彼此的關係。
第一誡: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。這就是前面說的「獨神觀」。
第二誡: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」,相對於當時周邊的國家什麼都拜「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」,以色列人要知道上帝是「忌邪的」,跪拜偶像會帶來「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」的咒詛,而敬拜真實的上帝則會帶來「千代」的祝福。
第三誡:「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」是指以上帝所說的是為非,非為是,等於用言詞污衊上帝。
第四誡:「守安息日為聖日」是要紀念上帝的創造之工,並將自己的作工約束在上帝的工作節奏之中,約束自己的貪婪與野心。
三、當照上帝的吩咐
第五誡:「孝敬父母」是尊重生命中最基本的權威,並因順服權威而得到人生的祝福。
第六誡:「不可殺人」是尊重生命擁有上帝的形象與樣式;第七誡:「不可姦淫」是尊重婚姻關係不得侵犯;第八誡:「不可偷盜」是尊重人對自己財物的所有權不得侵犯;第九誡:「不可作假見證」是尊重人的尊嚴不可用言語破壞別人的形象。第十誡:「不可貪戀」是包括心思意念都不可對別人的尊嚴與權利逾份。
默想
我是否將自己的生活再次放在十誡之下被察驗?我對上帝是否有足夠的認識、認定與認真?我對生活中的他人,是否有足夠的敬重與維護尊嚴?
回應
親愛的主,謝謝你讓我知道蒙福的法則,幫助我不斷省視自己,好讓自己由心思,到言語、到行為都被你鑒察知悉,向著你的聖潔被修正,直到能蒙你悅納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