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:   2023-05-28 

主題 :   饒恕的生命 

讀經 :  馬太福音18:21~35  

閱讀經文 

  1.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
  2. 耶穌說: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  3.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
  4. 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  5.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  6.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
  7.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  8. 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你把所欠的還我!
  9.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
  10. 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  11.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
  12.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
  13.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
  14.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
  15.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

進階閱讀

七十個七次

 

在處理弟兄不合真理的前提,是自己已經饒恕對方的「得罪」,若未先有饒恕,很難真理地平和的指出對方的錯,並予以挽回。


彼得適時地提出這個問題,容耶穌澄清前面所論,指出弟兄之錯的原則,此點與「先除去自己的樑木再除去他人之刺」的原則相雷同。


此處耶穌用一個比喻,其中第一個僕人所欠之債是終生難還,這正對照了我們在神面前罪人的身分,是終身難還的,然而主仍赦免了我們,因為他是憐憫的主。


第二個僕人欠第一個僕人的債,雖也不小,卻不是不能償還,對照人對我們的虧欠實與我們對主的虧欠不能比擬,我們卻不能免債,這不能免債顯出了我們沒有主憐憫的性格。


一個經歷憐憫的人,應當讓這憐憫透過我們湧流出去,通過了生命的憐憫,是真正擁有憐憫。通過生命的赦免,才是自己真正的經歷赦免。


在基督的身體裏是先有饒恕,才有挽回。
 

默想

 

親愛的主,我和彼得差不多,以為七次已是完全,面對你全然的赦免,幫助我藉由饒恕人,而完全的經歷你的饒恕。

回應

 

1.我的饒恕是屬人有限的饒恕,或是屬天無盡的饒恕?
2.我是否透過饒恕別人而更深的經歷主的饒恕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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